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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建造师违规“挂证”、企业提供虚假业绩申报资质被通报!

时间:2021-04-14点击:

祝利轻:

  经调查核实,你在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山东邦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1年1月13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1〕2号),你于2021年2月4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督罚字〔2021〕17号

北京元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2020年5月申请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提交的材料中,“兴业·舜德帝景二期41#住宅楼”项目,实际承建单位为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舜威·天境二期9-13#楼、地下车库、室内外配套工程”项目不存在;“舜威·天境一期5-8#楼、地下车库、室内外配套工程”项目,实际承建单位为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你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行为。
  我部于2021年2月3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1〕5号),你单位于2021年2月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且你单位自我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