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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通报2023年下半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情况

时间:2023-11-09点击:

我省通报2023年下半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情况

发布日期:2023-11-07 信息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组织5个检查组对11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现场检查等方式,重点对主管部门和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职、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视频监控系统运维、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共抽查在建项目61个,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13份。经检查,施工现场未发现PM10监测数值超标情况。

总体看,各地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健全监管体系,创新手段,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差异化管控,指导在建项目参照《河北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指导图册》落实防控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水平稳步提升。

《通报》指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主管部门方面,部分市建筑工地视频监控设备依然存在视频信号传输质量较差、监控视频打开速度慢、画面质量差或省平台看不到、视频设备发生故障后维护维修不及时等问题。检查管控不严格,表面化、走过场,项目作业层及建筑内部垃圾清运不及时,覆盖不到位问题较突出。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职责情况缺少监管,部分市忽视建设单位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督作用的发挥。二是现场责任主体方面,个别项目建设单位未足额向施工单位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工程开工前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部分监理单位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监理职责不到位。部分施工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严格、打折扣。

《通报》要求,各地主管部门要把视频监控及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运维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加强日常运维管理,确保设备、平台的正常使用。市、县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本级视频监控平台的建设、使用及运维管理,确保省、市、县三级扬尘监管平台的上下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单位牵头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协调和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单位要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定期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监理单位要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进行施工的,应要求其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各地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严禁施工现场使用未经信息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本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主管部门要按职责逐一督促整改,复查核实,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对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的工程项目,要按职责依法落实处罚措施。(郭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