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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8月1日起,报部、省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业绩信息网上公示

时间:2020-08-04点击:

  8月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公示及核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公示和核查工作,严格资质申报事中事后监管。

  《通知》指出,自2020年8月1日起,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业绩信息将不定期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hebei.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其中,企业申报业绩属于省内业绩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分批次组织项目所在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地核查,重点核查其填报的信息及主要技术指标与实际是否一致;属于省外业绩的,分批次致函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协助核查。

  对核查中发现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业绩核查工作,明确分管领导、承办机构及人员,将项目实地核查与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建设工程档案查阅相结合,严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并对出具的业绩核查结果负责。要督促指导有关企业积极配合业绩核查工作开展,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核查结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适时组织抽查。对不认真核查或出具虚假核查意见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沈月)



信息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