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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考核

时间:2020-09-17点击:
事项编码11110000000021135M2000117008000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是否收费不收费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承诺件所属机构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报考帮办服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注册中心: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3号楼3114室(考核管理)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电话查询:(010)55598091
网上支付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市级运行系统市级部门
物流快递办理方式自办件
预约办理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全市联办机构
权限划分行使内容市级受理、市级审批
受理条件受聘于本市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在京备案的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备: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 个人网上申请并上传扫描件→提交企业确认→企业网上确认→注册中心网上审核报考资格→个人网上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个人或企业网上查询考试成绩→网上查询证书信息并下载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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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审查标准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0个工作日个人网上申请并上传扫描件-企业网上确认-住建委网上初审报考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报考条件。【展开】审核通过、网上打印准考证【展开】
审查与决定
检测考生参加现场考试、不得替考作弊【展开】网上查询成绩【展开】
决定7个工作日成绩合格者核发证书【展开】网上查询证书号、网上打印电子证书【展开】
颁证与送达
制证1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发证0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件寄送网站下载:http://bjt.beijing.gov.cn/renzheng/p/login/login.html其他:

申请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来源数量要求介质要求表格及
样表下载
其他要求
原件复印件
一、登录北京市住建委官网(http://zjw.beijing.gov.cn)办事大厅系统,选择“个人登录”,进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
1、企业法定代表人(系统自动比对法人信息)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试报名表申请人自备1份
--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原件电子版,须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1份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原件电子版,正反面扫描【展开】
2、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试报名表申请人自备1份
--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原件电子版,须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展开】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政府部门核发1份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近三个月内的;原件电子版,网上社保比对一致的不用上传,不一致的,需上传社保个人权益记录或等同材料【展开】
学历证书政府部门核发1份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原件电子版【展开】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政府部门核发1份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原件电子版【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1份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原件电子版,正反面扫描【展开】
(二)、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
1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试报名表申请人自备1份
--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原件电子版,须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展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1份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原件电子版,正反面扫描【展开】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试报名表申请人自备1份
--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原件电子版,须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展开】
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政府部门核发1份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近三个月内的;原件电子版,网上社保比对一致的不用上传,不一致的,需上传社保个人权益记录或等同材料【展开】
3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学历证书政府部门核发1份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原件电子版【展开】
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政府部门核发1份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原件电子版【展开】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1份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原件电子版,正反面扫描【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1、报考申请被企业或住建委退回的,在报考时限内个人可以在线修改保存后重新提交申请(或撤销申请);报考申请在提交企业确认前可以修改保存; 2、企业只能在审核时限内对个人的报考申请进行审核确认; 3、等同于社保权益记录的材料:退休证和劳动合同;农业户口本和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和社保;总、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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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结果名称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结果样本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样本.pdf
有效时间三年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结果名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结果样本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样本.pdf
有效时间三年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结果名称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结果样本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样本.pdf
有效时间三年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发布号令(文号)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展开】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展开】
【部门规章】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依据名称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五条 “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十二条 “安管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通过其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补办。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准予证书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 【展开】

收费标准及依据

是否收费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