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回旋打脸?李荣浩再被质疑抄袭!单依纯侵权,李荣浩是否也侵权?

admin明星热点2026-04-062260
吃瓜简评
**李荣浩再被指控抄袭!单依纯侵权,李荣浩是否也侵权?**,流行音乐圈的“大案”接二连发,首先是“单依纯《李白》侵权”风波,再是李荣浩“再被指控抄袭”,这场风波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娱乐圈的阴暗面,也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在这个充满版权和利益纠纷的世界里,谁才是真正的“无辜者”?谁才是那个“大错”?,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一位美国音乐人指责李荣浩的《恋人》抄袭了自己的歌曲,甚至直言“相信这位艺术家盗用了我的歌曲,而钢琴版本让这一点更加明显”,这位美国音乐人并不是随便找的,他是Dennis Kuomd,这位名字在音乐圈可是有一定的分量的。,那么问题来了:《恋人》到底有没有抄袭?根据版权法,作曲和词曲权属于作家,编曲、前奏等是否属于版权呢?这点从法律上讲,答案是“不”,版权法不保护编曲和前奏,只保护作曲、词曲等创作性内容,从音乐的角度来看,编曲和前奏是不是也能构成版权呢?这就有点微妙了。,根据法律,编曲、前奏的和弦走向、音符等并不属于版权保护的范畴,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音乐人会因为编曲和前奏的相似性而被指控侵权,这种情况在流行音乐中非常常见,毕竟现代音乐的发展本质上就是不断地采样和借鉴。,事情的关键在于,李荣浩自己已经承认了这次侵权的行为,他说:“因为自己的失误,桌面太乱,将自己的扒带作品打包成了《小眼睛》这首歌给唱片公司。”这听起来像是一个简单的疏忽,但从法律上讲,这本质上仍然是侵权行为,无论是否是主观上的疏忽,客观上李荣浩的名字出现在了《小眼睛》作曲人栏上,这本质上就是侵权。,至于李荣浩指责单依纯侵权的事情,这更像是一场“换舔狗”,毕竟“人无完人”,单依纯的事业也因此受到了冲击,甚至升咖也成了难题,这种“恶作剧”背后,是不是也有一些不可告人的交易?,作为一个成熟的歌手,面对有过师徒情谊的晚辈,完全不必如此撕破脸,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主动和单依纯交涉,提出自己想要的核心,甚至可以考虑将单依纯作为自身的一个晚辈扶持或者培养,乃至于入股,毕竟,流行音乐的本质都是为了赚钱,李荣浩没有选择和单依纯合作,将《李白》授权给李荣浩,其实完全是因为利润和权利不够。,李荣浩和单依纯都陷入了舆论的反噬,甚至可以说是“人无完人”,这种情况下,谁是真正的“受害者”?双方都不是“无辜者”,毕竟版权纠纷本质上就是利益的争夺,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舆论风波对双方的口碑和事业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这场风波提醒我们:在娱乐圈的狂欢中,版权和道德是永远不会过时的话题,无论是李荣浩还是单依纯,都应该从这次风波中吸取教训,毕竟“人无完人”也要有度,希望未来他们都能在商海中闯出一条正确的道路。

粉丝提问:李荣浩被美国音乐人指责《恋人》抄袭。单依纯侵权不对,那么李荣浩这种行为是不是也是侵权?

答:是侵权。虽然李荣浩自己表明《小眼睛》是乌龙署名作曲,但本质也是侵权行为。

在这里直接给出答案:李荣浩的乌龙署名作曲人,也是侵权。

李荣浩表明:因为自己的失误,桌面太乱,将自己的扒带作品打包成了《小眼睛》这首歌给唱片公司。而通知唱片公司后,因为公司不去更高署名,导致李荣浩因为疏漏意外侵权。不管是否是主观上的意外,从客观结果上讲,李荣浩的名字出现在了《小眼睛》作曲人栏上,这本质也是侵权。同时他自己已经表明会后续道歉。

那么既然如此,李荣浩已经表明自己是侵权,但是不承认“抄袭”的情况下。对于单依纯而言,那么是否单依纯也可以表明——是因为公司版权谈判人的失误、隐瞒,才导致《李白》侵权。这个本质并没有什么差别。

既然我们可以理解当年28岁的李荣浩的情有可原造成乌龙侵权,那么凭什么我们要求一个比李荣浩更年轻的歌手24岁的单依纯做到完美?同样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单依纯也拥有因为演唱会程序繁琐,她自身要唱歌、演唱、舞蹈、复杂、监制之后,并没有太多的精力去审查版权?因为涉及内容众多而疏漏,意外造成了《李白》侵权的可能。

答案就是:君子论迹不论心。我们只看结果,从结果上讲:

  • 单依纯的《李白》侵权,是侵权。
  • 李荣浩的《小眼睛》侵权,也是侵权。甚至进入了抄袭的漩涡。

李荣浩自身已经表明,除了这个乌龙事件,其他歌手指责抄袭,他是不认的。换言之《小眼睛》的乌龙事件,涉嫌抄袭,李荣浩是认的。那么这就侵权行为。和本质上单依纯《李白》的侵权行为并没有什么差别。

美国歌手指责《恋人》的前奏抄袭,个人认为——不构成抄袭,编曲、和声没有版权概念。属于公共资源。

无独有偶。在《小眼睛》抄袭还未具有结果的情况下,李荣浩的《恋人》被美国歌手Dennis Kuomd指责《李荣浩》的恋人抄袭了他的音乐。表明:

“我相信这位艺术家(李荣浩)盗用了我的歌曲,而钢琴版本让这一点更加明显。”

这里很多朋友会认为:李荣浩《恋人》这首歌是翻唱作品,李荣浩自身并没有参与作曲,所以抄袭不成立。作曲人是刘嘉星。但是这位美国歌手指责的是:编曲抄袭,尤其是前奏抄袭。

至此,李荣浩工作室“一样音乐工作室”发布了如下声明:

简单说就是:《恋人》的前奏使用的套路和弦走势,和这位美国歌手是一致的。那么这里的逻辑从法律上来说是成立的,但是在音乐的角度来说是很难评价的。因为:

作曲、作词可以成为版权。

编曲、前奏是无法成为版权的。

版权这种法律形式,并不保护编曲、也不保护前奏。而音符只有十二个,编曲的乐理、音符、和弦走向其实都是一个公共版权。这其实也是很诡异的一件事情:和弦走向没有版权概念,但是作曲却有版权概念,而对于乐理而言,作曲和和弦走向是有着强相关关系的。但是从旋律上讲,的确作曲的优先级远远高于编曲、前奏。

换句话说,在具体的歌手创造之中,借鉴他人编曲灵感、是完全允许的。甚至于现代流行音乐的发展,本质就是一个采样技术的叠加。你采我的样,我采你的样。大家都这样。所以单单只从编曲的角度来说,指责是不可能成立的。因为作曲版权李荣浩没有参与,要告也是这位刘嘉星。

李荣浩这种公开下场,指责单依纯个人抄袭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自身会被舆论反噬

回过头来看,其实事件的最初:“李荣浩指责单依纯《李白》侵权”这件事,其实是非常严重的舆论裹挟。当下李荣浩陷入了舆论的反噬——“人无完人”。李荣浩将《李白》侵权的矛头对准了单依纯个人的时候,就等于给自己埋了一个雷:

既然李荣浩认为此次侵权事件是单依纯主导,那么就确定了一个逻辑“李荣浩无法以人无完人作为自己后退的方式”。整体的逻辑应该是这样的:

  • 李荣浩选择以舆论裹挟,指责单依纯侵权。
  • 李荣浩自身关注度加大,人无完人,让人开始集中将视角放在李荣浩的身上,找寻过程。
  • 李荣浩《小眼睛》抄袭被爆出,《两个人》引爆。叠加舆论,造成爆炸效果。
  • 美国歌手开始蹭一波热度,开始指责李荣浩《恋人》抄袭。

如此,事情走向了最糟糕的方向:

1:单依纯事业开始受阻,升咖失败。

2:李荣浩的实业也开始走向了下滑的方向,口碑已经爆炸。

其实作为一个歌手,面对有过师徒情谊的晚辈,完全不必如此撕破脸,给自己树敌的同时,还导致对方事业上的严重下滑。正确的做法是获得利益:

1:李荣浩完全可以在事发之后,选择主动和单依纯交涉,提出自己想要的核心。

2:甚至于是李荣浩可以将单依纯作为自身的一个晚辈扶持或者培养,乃至于入股。

不管如何,流行音乐的本质都是为了赚钱。李荣浩没有选择和单依纯合作,将《李白》授权给李荣浩,其实这种做法完全是因为利润和权利不够。一切对于商业而言,都是可以谈的。当下这种情况下,给自己树敌,而且在那片指责的文章之中,过于犀利,反而显得让自己无法有任何的退路,还完成了树敌。


综上,事情还是走向了最糟糕的情况。这对于两人而言都是一次重大的生涯事故。不管如何,还是希望单依纯未来有更好的发展,本次演唱会本就是一次升咖的重要窗口,这下子二转资金打满,回血时间需要很久。

希望未来单依纯可以在商业上更为成熟。有更长久的未来。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wanhongjingyang.com/ent/6251217963119674830.html

发布评论

扫描二维码手机访问

文章目录